关于举办第七届皖西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9 来源: 创业学院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现启动第七届皖西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工作。现将大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校赛组委会),校赛组委会由校长刘学忠担任主任,校领导卢义忠、杨成升、孔敏、陈乃富为副主任,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为成员。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创业学院负责赛事日常工作。

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31日之后出生)。

五、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5.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与赛道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七、赛程安排

校内选拔赛分宣传发动、参赛报名、初赛、复赛、决赛等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

各学院要充分挖掘优势专业和校友资源,强化科研成果转化和师生共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深入开展。各学院在广泛动员参赛的基础上,要挖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重点培育优质种子项目,坚持“面上普及、点上培育”,构建“优势专业+特色项目+创新创业团队”。

(二)参赛报名(4-6月)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415日,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团队、项目信息并上传参赛材料(电子版)。

(三)竞赛安排

1.学院初赛(6月)

1)各学院组织初赛(院内选拔赛)。各学院625日前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本学院申报项目总数的10%,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复赛。

2)报送复赛项目资料。推荐到校级复赛的项目以学院为单位,于630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项目计划书》的电子版(无需纸质打印)发送至创业学院邮箱:cxcy@wxc.edu.cn

2.学校复赛、决赛(7月)

1)学校复赛。校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遴选报送的项目进行计划书线上评审,通过的项目晋级校赛决赛

2)学校决赛。校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答辩评审决出金、银、铜奖项目展示形式为项目PPT、视频、产品实物等(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省赛备战(8月)

1)根据要求,校赛组委会向省赛组委会推荐我校参赛团队。

2)学校统一组织省赛赛前集中培训,根据情况分阶段进行。

4.省总决赛

省赛组委对参赛项目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项目进入安徽省总决赛(831日前完成),最终决出省赛金、银、铜奖。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励

1.校赛奖项设置。校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同时设立学院优秀组织奖若干项。

2.参赛学生团队奖励。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参赛团队,依据《皖西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奖励办法》(院发〔2019120号)予以奖励。同时,团队成员可以获得相应创新学分认定,在评奖评优工作中给予适度倾斜。获奖优秀项目将推荐入驻皖西学院众创空间、六安大学科技园、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进行成果转化和孵化。

3.指导教师奖励。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项目指导教师,依据《皖西学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院发〔2019119号)予以奖励。

十、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赛事组织领导。互联网+大赛是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教学实践活动,各学院、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党政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赛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本次大赛相关通知精神,总结往届参赛经验,细化工作方案。

2.广泛开展赛事宣传动员。各学院要采取具体措施,加强赛事的宣传,让广大学生(包括5年以内的毕业生)充分了解活动的目的和要求,促使师生广泛参与,鼓励跨学院、专业、年级组团参赛。各学院报名项目数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6%(具体名额见附件2),可将大赛与《创新创业基础》必修课程等紧密结合,鼓励多报,确保本次大赛的顺利开展。学校将公布各学院参赛报名情况,纳入年度教学考核。

3.有针对性地培育种子项目。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色,有针对性地培育2-5个种子项目。重点关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要深入挖掘毕业5年以内毕业生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各学院要组建创新创业导师团队,为种子项目提供在线指导与支持,不断打磨项目,提高种子项目质量。种子项目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请各学院于510日前提交教务处创业学院。

4.以大赛为契机推进教学改革。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大赛为契机,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十一、校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学校建立“互联网+”大赛QQ群(684654231),请各学院“互联网+”赛事工作人员和参赛项目队长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联系和交流。

校赛组委会办公室:教务处创业学院(立本楼106室),联系人:王庭,联系电话:3305190邮箱cxcy@wxc.edu.cn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 号)

2.皖西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赛参赛项目名额分配表

3.皖西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赛复赛项目汇总表

4.皖西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赛种子项目统计表

皖西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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